一、企业产品执行标准办理条件
1、批量生产产品,并在国内市场销售的企业;
2、办理登记所需材料:
a、《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申请表》
b、产品执行标准文本
c、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
d、产品全项目检测报告。
备注:**登记的企业需提供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办理程序
1、到受理登记部门领取、填写《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申请表》;
2、将登记所需材料一并提交受理登记部门,受理人员出具受理书;
3、申请单位在*时间内凭受理书到受理登记部门取回办理结果。
三、办理期限
受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给出办理结果。
行业标准申请流程
准委员
工信部审核
起草初稿
部分委员及相关*征求意见
不能审报
中国冶金协会
报 送
通 过
未通过
专业标
反 馈
起草单位
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审查报批
发布备案
国标委
审查稿
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
汇总分析整理
行业标准申请流程
1、 立项条件
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1.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规定;
2.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立项范围和指导原则;
3.行业和企业需要,对规范市场秩序有推动作用;
4.属于申报单位的业务范围,且完成期限不**过三年。
二、申请流程
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是前提条件,在填写完毕后通过行业牵头单位中国冶金协会报送工信部审核,审核通过便可以开始起草初稿。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模板见附件。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每季度申报和下达一次,每个季度月头申报,季度末月下达审核通过公告。
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审核通过,方可开始行业标准的申请工作,具体流程包括标准起草、征求意见稿、审查报批、公告备案四项。
★我公司承诺的服务质量
1、格式编排和文字内容符合GB/T 1.1-2009的要求;
2、确保引用的标准现行有效;
3、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化方面的法规要求;
4、符合标准备案的要求。
2
★顾客需要提供的产品资料(承诺为企业保密)
1、企业名称、公司注册地址(以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2、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3、产品的说明,如工作原理、零部件、结构、工艺、外观、功能、性能、包装等;
3
4、检测报告,或者产品技术参数;
5、产品的其他相关资料,如使用说明书、图片、**说明书等。
6、其他能够描述产品技术要求的文档。
注:上述*2-6项,不是必须提供项;如果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与您沟通了解相关内容;如果能够全部或部分提供,则可加快标准编写速度。
我公司的工作流程 1、接受客户委托(签订合同); 2、查询现行相关标准; 3、标准草案编制;
4、标准审查和定稿; 5、前往标准备案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或食品药品监管局)实施备案。
设定事项的法律依据 (一)《*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二)《*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三)《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1990年国家技术监督局13号令)。 (四) 云南省企业产品标准管理办法(XX省质监局2009*16号公告) 三、办理时限 申报资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规定的,于5~7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申报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备案规定的,受理备案部门应将资料退回企业,并给出书面意见。 四、办理条件 (一)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产品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标准须报相关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起草,也可委托标准化中介机构帮助起草。 (二)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三)凡XX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以销售为目的而生产的产品,其企业标准应到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备案; (四)国家、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企业标准报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备案; (五)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企业标准报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六)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企业标准报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五、备案材料: 企业办理企业标准备案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1份,附件1),或者,企业产品标准修改单备案申报表(1份,附件2); (二)企业产品标准纸质(2份)和电子文本; (三)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1份,附件3); (四)标准批准发布文件(盖章1份,附件4); (五)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1份,附件5); (六)企业产品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符合性承诺,与相应的推荐性标准是否一致的声明;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应当提供采标的相关说明和材料(1份,附件6); (七)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六、办理流程和程序 (一)企业起草企业标准(即形成企业标准草案或企业标准送审稿)和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二)依据《*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十二条、《*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十九条之规定“制定企业标准应当充分听取使用单位、科学技术研究机构的意见”,因此企业标准备案前,应进行必要的技术审查。 (三)企业根据技术审查中提出的意见对企业标准草案进行修改,形成企业标准报批稿,由企业发布实施。 (四)企业标准发布实施起30日内,企业应将提供的所有备案材料按受理范围送相应的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受理备案的机关按规定时限办理备案手续。 (五)企业标准尚在有效期内,发现个别技术内容有问题影响标准使用,需要进行修改,或需要对原标准少量技术内容进行增减时,可以制定企业标准修改单。 (六)企业标准应定期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过3年。当有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发布实施后,应及时复审,并确定其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 九、办理结果答复和公布方式 企业标准文本加盖备案印章。 十、事项申请表格及申请书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1份)、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企业产品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符合性承诺,与相应的推荐性标准是否一致的声明、企业产品修改单申报表